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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立東華大學 體育中心
National Dong Hwa University Physical Education Center
 

國立東華大學山域嚮導專業人員安全講習

國立東華大學山域嚮導專業人員安全講習
一、依據教育部體育署 112 年山域嚮導訓練與檢定及複訓授證制度相關事務辦理。
二、 主辦單位:教育部體育署
三、 承辦單位:國立東華大學
四、 報名資格:
(1) 具有登山嚮導證照者優先
(2) 從事山域活動或救援為之嚮導、領隊、教練、指導員或協作人員
五、 舉辦日期:112 年 8 月 26 日至 8 月 27 日
六、 研習課程:(全程為戶外實作課程,安全講習時數:13 小時)
日期 時間 內容 備註
8/26 11:00~12:00 路程(林榮新光火車站-二子山溫泉)
12:00~13:00 溪谷環境裝備檢查
13:00~15:00 重裝健行與裝備防水管理
15:00~17:00 急流橫渡的架繩與確保
17:00~21:00 野外炊事與溪谷紮營
8/27 08:00~10:00 溪谷環境風險管理
10:00~12:00 緊急狀況處置與待援
七、 報名日期:即日起至 112 年 8 月 18 日止
八、線上報名:https://forms.office.com/r/3D9Jfi1Vsq
九、報到時現場填寫文件:
(1) 學員研習健康諮詢表
(2) 學員研習契約書
(3) 學員資料蒐集告知暨聲明書
十、報名相關規定:
(1) 參加者除要符合本簡章第六條資格外,有下列情形之一,且經判刑確定者不得參加報名。或罹患精
    神疾病或身心狀況違常,經直轄 市、縣(市)主管機關委請相關專科醫師二人以上諮詢後,認定不能執
    行業務者,不得擔任山域嚮導;已取得山域嚮導資格者,撤銷之。
(2) 犯傷害罪章。但其屬過失犯,不包括之。
(3) 犯中華民國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條之遺棄罪。
(4) 犯妨害性自主罪章、妨害風化罪章及妨害自由罪章之罪。
(5) 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罪。
(6) 犯殺人罪。
(7) 報名資格證明如有造假不實經查證屬實者,取消其報名資格;已完成授證者報請主管機關註銷其證。
十一、 報名費用:報名費 5000 元/人
十二、 繳費方式:臨櫃匯款
專戶:國立東華大學 404 專戶
銀行:台灣企銀
帳號:76008050021
(請註記山域嚮導專業人員安全講習)
十三、 研習人數:限額 14 名
十四、 研習地點:二子山溫泉
十五、 報到時請攜帶雙證件(身份驗證用)
十六、 報到時間:112 年 8 月 26 日 10:50-11:00
十七、 報到地點:林榮新光火車站
十八、 課程師資:
(1) 徐彥暉
    國立體育大學戶外教育、登山健行課兼任講師
    台灣野外地區緊急救護協會 秘書長
    無痕山林高階講師(Leave No Trace Master Educator )
    Wilderness First Responder(WMA)
    教育部體育署山域嚮導考官
    體育署山域嚮導(雪攀、登山、溯溪、攀岩)訪視委員
(2) 林才晸講師
    教育部體育署山域嚮導考官
    無痕山林高階講師(Leave No Trace Master Educator )
    野外急救第一線反應員(Wilderness First Responder )
    中華民國攀登協會休閒攀登教練溯溪教練
    綠野探索初級雪地訓練
    ZA 垂直探險初級峽谷探險
    體委會開放水域救生員
    IRIA 急流救生員
十九、 退選辦理方式:
(1) 請列印退選申請書,並且攜帶您已領取之教材,於上班時間向承辦人員提出申請,以送達本處之時間
    為申請時間。
(2) 已購置之教材費不予退費
二十、 學費之退費標準:
(1) 開班上課日前 31 天(含)申請退費者,退還全額學費。
(2) 開班上課日前第 22 天至第 30 天申請退費者,退還九成學費。
(3) 開班上課日前第 15 天至第 21 天申請退費者,退還七成學費。
(4) 開課上班日前第 8 天至第 14 天申請退費者,還五成學費。
(5) 開課上課日前 7 天申請退費者,退還三成學費。
(6) 開班上課日當天始申請退費者,不予退還。
二十一、 參加人員須自備下列用品:
(1) 岩盔與溯溪鞋
(2) 野炊餐點與行進糧
(3) 個人登山裝備(含野炊用具,如爐頭、鍋具、餐筷)
(4) 帳篷與睡眠系統(睡墊、睡袋)
(5) 個人藥品與簡易急救包
二十二、 參與研習者自理往返交通及住宿
二十三、 本活動投保平安旅遊險,個人若有需求請自行加保。
二十四、 其他注意事項:
(1) 報名即視同願意遵照報名簡章規定,請詳加閱讀避免自身權益受損。
(2) 若遇颱風或人力不可抗拒之天然災害,本單位有權宣佈取消、延期等相關事宜。
(3) 本研習會依實際情況保有更動研習地點或課程內容之權力。
(4) 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,得隨時修訂公佈之。
(5) 為環境永續,本活動恕不提供紙杯,請學員自行攜帶環保杯。
二十五、 洽詢專線:體育中心 邱健榮 先生 ,電話 (03)880-6613 ; E-mail:janus@gms.ndhu.edu.tw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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